《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修订版)》读后感_1900字_读后感大全

《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修订版)》读后感1900字

名流/绅士的角色无疑是这本书主要解释变量,是魏斐德关于上层绅士和下层绅士的讨论的细致翔实扩展。
作者的落脚点是在讨论:晚清至民国的现代化带来什么形式的社会变迁使中国的政治和社会再也不能按古老的集权王朝模式重建?也就是说,清朝的倒台为什么没有导致另一个类似王朝的开端?外部的冲击固然很重要,但外部的冲击和内部天翻地覆的改造之间必然有一个机制,作者的答案就是王权-官僚-士绅阶级这个密切合作的平衡的打破和社会结构的瓦解。
Step 1.平衡的打破:名流为着自己和王朝的共同利益(对固定土地租税的依赖),凭借财力、在乡土社会中的威望、与正统官僚密切的人际关系三方面因素,组织起地方民兵在镇压王朝内部敌人中起了带头作用,使王朝度过包括白莲教起义、太平天国、捻军这样大规模的危机而继续生存。但这一结果的代价是中央政府权力的缩小和名流势力的扩张,地方名流在地方政府中开始正式行使包括包揽税收、承担保甲、组织民兵的职能。
Step 2. 社会结构的瓦解:现代化以来,以城市为中心发展出的新名流难以与农村的问题利害一致,社会各层次名流的一体化被打破。(即魏斐德提到的上下层士绅的分化,这些上层名流的财富与声望来源于一种完全不同于王权的体制,要么是新的经济关系,要么是新的意识形态,而守在农村的形成了独立职能的下层士绅又不能融入这种新的体制,至上而下的儒家权力关系被阻断)
需要注意的是,平衡的打破与社会结构的瓦解在我看来是两个前后相关但不同的步骤,作者花大多数篇幅论证的是平衡的打破,但若没有在最后一章提及的现代化中价值观和经济关系的转变所带来社会结构的瓦解,王朝无法轮回之说就要打一个问号。正如作者强调的:”传统名流控制国家事务是否仍能达到如此的程度,以致新的政权必须建立在它的政治哲学上,并反映其利益“”西方冲击的不仅仅是没落中的王朝,而且也是没落中的文化,这一文化将不得不从它自己的内部很快产生出社会和政治体制的新形式“。(p.38)
另外一些很有价值的史实和观点:
士绅阶层尤其是下层士绅作为儒家政权在地方的代理人,和地方政府需要合作也会产生冲突,这种权力的角力是在军事化前后都普遍存在的(p.17),官府也从来知道他们的组织力和影响力。只不过在军事化之前官府非法化他们的行为,而在大规模叛乱面前却不得不仰仗他们的力量。具体表现为将官僚结构中的保甲和团练这样应对社会分裂的工作交给了具有相应组织规模的自然单位,而这些自然单位(乡-约-社)多数是绅士控制的复合联盟。
即使异端往往发源于”流动商贩“式的没落者中间,正统和异端的组织形式却常常相似:任何叛乱组织在中国发展壮大都需要“同心巢穴”式的定居组织提供根据地和防卫性,这个过程会使异端嵌入原有的社会结构中。(p.27)
氏族亲属关系缓和了租佃关系中的对立,氏族间的冲突使较强的氏族把经济剥削转移到较弱的氏族上,所以从组织上和经济上阻碍了其成员倒向那些发动农民反对地主剥削的团体。(p.160)
团练督办大臣的来源:多数是从前的高级官员碰巧由于丁忧或其他原因正在家乡,可以不受回避原籍的限制,利用其与地方绅士广泛密切的联系,控制地方上正在展开的的组建武装的过程。所以他们刚开始抱有的信念是“重在团不在练”,在于巩固乡土社会的秩序,但后期增长的军事需要使团练不得不成为军事化水平更高的军队。(p.275)
地方军事化如何成为军阀的前身:湘军强调对上级效忠的个人网络系统,由自然氏族关系中发展而来。而在正规军中,个人效忠被严厉禁止,组织的所有部分被认为是可以互调的。前者战斗力强而易于产生独立于朝廷的军事力量,后者战斗力弱而松散。(p.279)
儒家的教育-科举制度不仅仅担任了教化功能或社会流动渠道,更组成了一张正统名流间超强的人际网络,使中央和地方,地方之间能迅速协作,在面对共同的敌人时发展出完整的各级军事体制。(p.349) (不由地让人反思这个强大的阶级在太平年月是如何被有效地控制住的,只能说上层士绅和下层士绅通常并不在同一条战线上,上层士绅一直对下层士绅的势力有忌惮和顾虑,而在共同的敌人面前不得不与他们合作罢了,关于这点魏斐德有精彩的论述)
太平天国为什么被名流的地方军队打败:太平天国不能适应地方社会的天然组织形式,也没有足够的人才做基层工作,因此无法控制农村地区而只能扎根城市。相反,正统名流继续控制着农村和交通线。(p.373)(太平天国留下的遗产是,正统名流的势力在谋求与官府的互相庇护中被合法化了。(p.387))
整个民国时期的主流政权都面临太平天国所面临过的困境,那就是虽然控制了城市却无法有效控制和融合乡土社会。相反,扎根于农村的共产党通过基层改造工作就好像当年的地方军事组织,牢牢地控制了农村。(p.411)

最佳范例原创文章,作者:最佳范例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ujiushou.com/post/15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