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本逐末(典故、出处、释读)

一人问造酒之法于酒家。酒家曰:一斗米,一两曲,加二斗水,相参和,酿七日,便成酒。其人善忘,归而用水二斗,曲一两,相参和,七日而尝之,犹水也,乃往诮酒家,谓不传与真法。酒家曰:尔第不循我法也。其人曰:我循尔法,用二斗水,一两曲。酒家曰:可有米么?其人俯首思曰:是我忘记下米!。

噫!并酒之本而忘之,欲求酒,及于不得酒,而反怒怨教之者之非也。世之学者,忘本逐末,而学不成,何异于是!

【释读】抛弃事物根本的、主要的部分,而去追求枝节的、次要的部分。比喻不抓根本环节,而只在枝节问题上下功夫。形容轻重倒置。

【出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上农》:民舍本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迁徙,轻迁徙则国家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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